遗嘱见证人的法律规定
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时,为了加强遗嘱的公信力,可以请相关人员进行见证,那么我国法律规定了哪些遗嘱见证人的相关知识呢?下面就由诉宁网小编为大家介绍遗嘱见证人的法律规定,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,增强理解。 一、遗嘱见证人的法律规定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,对遗嘱继承人的要求包括具有民事行为能力、不是继承人、与继承人没有利害关系等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。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,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由其中一人代书,注明年、月、日,并由代书人、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,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,可以立口头遗嘱。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危急情况解除后,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,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。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: (一)无行为能力人、限制行为能力人; (二)继承人、受遗赠人; (三)与继承人、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。 二、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员 (1南昌私家调查)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。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,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。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,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。如果他们在场,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。 (2)继承人、受遗赠人。继承人、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的原因不在于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,而在于南昌市婚外情调查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,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,再者他们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何真实性。因此,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、受遗赠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。 三、代书遗嘱不合法见证人负担什么责任 见证人,本来就是一个无利害关系的人。即使因其个人身份的原因,导致代书遗嘱无效,也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见证人,如果代书遗嘱被认定无效的,按法定继承执行。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“遗嘱见证人的法律规定”的法律内容,遗嘱代表了被继承人的生前意愿,除此以外,大家还应该了解遗嘱见证的相关程序及注意事项有哪些。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,欢迎咨询诉宁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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